CB/T 4519-2022 船舶行業企業電動工具和氣動工具安全管理規定
標準編號:CB/T 4519-2022
標準名稱:船舶行業企業電動工具和氣動工具安全管理規定
英文名稱:
中國標準分類號(CCS):U09
國際標準分類號(ICS):13.100
發布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
起草單位:中國船舶工業綜合技術經濟研究院、江南造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標準狀態:現行
發布日期:2022-04-24
實施日期:2022-10-01
標準簡介:
本文件規定了船舶行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電動工具(包括手持式和可移動式)和氣動工具的管理職責、安全使用要求、安全檢查維護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對企業電動工具和氣動工具的安全管理工作。
部分內容展示:
5.1電動工具
5.1.1應根據使用場合,選用適宜的工具:
a)
一般作業場所,可使用Ⅱ類工具:
b)
在潮濕作業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應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
c)
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作業場所,應使用Ⅲ類工具。當使用Ⅱ類工具時,應在電氣線路中裝設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
5.1.2工具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a)
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方法:
b)
【類工具的電源線應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銅芯橡皮護套電纜或護套軟線,其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接地線(PE):c)
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應任意拆除或調換,工具的電源線不應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耦合器或相應防護等級的工業接插件進行聯接:
d)
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應任意拆卸:
e)
如果進行加工的附件在操作時可能觸及暗線或工具自身導線,則要通過絕緣握持面握持電動工具;f)
使用前,操作者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1)操作人員在進行操作時須佩戴防護用品:
2)根據適用情況,使用面罩、安全護目鏡或安全眼鏡:
3)
適用時,戴上防塵面具、聽力保護器、手套和能阻擋小磨料或者工具碎片的工作圍裙:
4)其他防護措施:
g)
在工具作業的危險工作區內,對可能有危險的鄰近人員應進行隔離防護,如設防護板、圍欄或防護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