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4520-2022 船舶行業企業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定
標準編號:CB/T 4520-2022
標準名稱:船舶行業企業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定
英文名稱:
中國標準分類號(CCS):U09
國際標準分類號(ICS):13.100
發布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
起草單位:中國船舶工業綜合技術經濟研究院
標準狀態:現行
發布日期:2022-04-24
實施日期:2022-10-01
標準簡介:
本文件規定了船舶行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職業衛生檔案的一般要求、職業衛生檔案內容、保存期限等。
本文件適用于船舶行業企業職業衛生檔案的管理工作。
部分內容展示:
4.5由相關方負責自行組織職業健康檢查的,應按檢查批次向企業職業衛生檔案管理部門提交參加職業健康檢查總結報告復印件,由企業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存入“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4.6企業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對相關方的“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相關檔案進行監督、檢查。
4.7企業可根據工作實際對職業衛生檔案的樣表作適當調整,但主要內容不應刪減。
4.8企業職業衛生檔案中某項檔案材料較多或者與其他檔案交叉的,可在檔案中注明其保存地點。
4.9企業職業衛生檔案應按年度或建設項目進行案卷歸檔,及時編號登記、保管。
4.10政府職業衛生監管部門查閱或者復制職業衛生檔案材料時,企業應如實提供。
4.11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企業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4.12勞動者在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時,用人單位應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的勞動者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
4.13企業發生分立、合并、解散、破產等情形的,職業衛生檔案應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移交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