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 93-2022 電子檔案移交接收操作規程
標準編號:DA/T 93-2022
標準名稱:電子檔案移交接收操作規程
英文名稱:
中國標準分類號(CCS):A14
國際標準分類號(ICS):01.140.20
發布部門:國家檔案局
起草單位:中央檔案館檔案資料保護部、國家檔案局科技信息化司、上海信聯信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標準狀態:現行
發布日期:2022-04-07
實施日期:2022-07-01
標準簡介:
本文件明確了電子檔案移交接收的工作流程,規定了電子檔案移交接收準備工作和電子檔案移交接收操作的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檔案移交單位與檔案館之間的電子檔案移交接收操作,其他機構之間的電子檔案移交接收操作可參照使用。
部分內容展示:
6.1.3形成移交信息包
檔案移交單位應對電子檔案移交清單與待移交電子檔案的一致性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導出待移交電子檔案的目錄數據、內容數據和元數據,形成電子檔案移交信息包。電子檔案移交信息包的存儲結構參見附錄B,也可按照DA/T48的要求進行組織。
6.2檢測電子檔案移交信息包
檔案移交單位應對電子檔案移交信息包的真實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提交。電子檔案移交信息包的檢測方案宜按照DA/T70一2018中5.2的要求執行。
6.3形成登記表
檔案移交單位在提交電子檔案移交信息包之前應按照附錄C表C.1給出的樣式和內容將相關信息寫入《電子檔案移交接收登記表》。
6.4提交電子檔案移交信息包
檔案移交單位宜采用在線方式,使用相關應用系統向檔案館提交電子檔案移交信息包。
采用離線移交方式時,檔案移交單位應按規定方式將電子檔案移交信息包存儲在準備好的離線存儲載體上。存儲電子檔案移交信息包的載體或載體盒上應標注可反映其內容的標簽,載體和載體盒的標注方法參見附錄D。